学校关于免听的规定:
对于平均学分绩点达到或超过3.0,且连续两学期修读的学分达到教学计划规定数额的学生,经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学院批准,教务处审定,可取得免听资格,允许对选修课程不参加课堂听课,但要完成平时作业,参加课内的实习、实验、课程设计以及期末考核,方能取得该课程成绩和学分。
思政课、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体育、军训等课程不得申请免听。
重修免听:
重修课程(不及格重修、高分重修)与当下学期课程冲突的,可以申请重修课程免听。
学校关于免听的规定:
对于平均学分绩点达到或超过3.0,且连续两学期修读的学分达到教学计划规定数额的学生,经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学院批准,教务处审定,可取得免听资格,允许对选修课程不参加课堂听课,但要完成平时作业,参加课内的实习、实验、课程设计以及期末考核,方能取得该课程成绩和学分。
思政课、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体育、军训等课程不得申请免听。
重修免听:
重修课程(不及格重修、高分重修)与当下学期课程冲突的,可以申请重修课程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