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实验中心管理,优化实践教学资源配置,破解设备老化、维护经费不足等难题,2026年3月3日,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审议《人文院实验中心演录空间校内有偿使用规定(暂行)》。学院陈相雨、李雪菲、董薇等相关负责人,及学校专家李锋、张晖、邵光辉、蒋玲、吴菱蓉参会,对规定内容进行深入论证与指导。

会议由院长、实验中心主任陈相雨主持,实验中心副主任董薇就实验中心建设背景、设备现状、规定制定初衷及核心内容作介绍。人文院实验中心现有虚拟演播室、摄影棚等专业实训场地,配备4K摄像机、导播台、虚拟演播一体机等专业设备,自投入使用以来,服务于课程教学、实验实践、学科竞赛、校园大型活动和比赛录制及校内各部门网络课程拍摄等工作,使用需求长期供不应求。随着设备使用年限增长,老化问题日益突出,加之学院办学成本增加、设备更新拨款有限,实验中心运行维护面临较大压力。为保障实验室可持续运转,学院参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和校内其他单位管理模式,结合实际制定有偿使用规定(暂行),旨在通过规范校内有偿使用,补充设备维护与环境改善经费,同时激励教职工参与资源推广与业务对接,实现实验资源高效利用与良性运转。


与会专家逐一研读规定条款,围绕收费标准、经费分配、审批流程、安全管理、意识形态责任、名词规范等关键内容展开充分研讨。专家们对出台规定的必要性与创新性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此举既符合学校实验室管理与财务相关制度要求,又切实解决学院实验中心运行发展的实际困难,是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教学科研的有效举措。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人文院实验中心校内有偿使用规定(暂行)》的正式出台奠定坚实基础,对学院实验中心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人文院将以规定实施为契机,持续提升实验中心管理水平与服务能力,在保障日常教学需求的基础上,实现资源开放共享与高效利用,为新文科实践教学、学科建设与师生创新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硬件支撑与服务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