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级新闻传播学类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编辑:白卫国 时间:2025-03-19 点击: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南林教[2020]40号)、《南京林业大学关于2024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24级新闻传播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相关专业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白马及淮安校区2024级辅导员、学院教学办工作人员组成的学生分流考核工作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长:  欣、陈相雨

副组长:  韩模永、张伟博

 员:韩为政(广告学专业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广播电视学专业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白马校区2024级辅导员)  

林慧娟(淮安校区2024级辅导员)

刘希茜(教学办副科级教学秘书)

  杨(教学办教学秘书)

二、专业分流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各专业学生的分流,遵循“志愿优先、绩点排序”的原则。即首先从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选取。当同批次志愿选报某专业的学生人数多于该专业接收的学生人数限额时,将根据学生2024-2025学年第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录取(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学生按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将分流至后续志愿专业学习。

三、专业分流的对象

1、参加本次专业分流的对象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24级新闻传播学类本科生(白马、淮安校区)。

2、若因学籍异动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次专业分流的同学,复学时按照复学当年的规定参加专业分流;如果因为客观原因复学当年无法按时参加分流者,需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考核后,分流进入大类内相应的专业学习。因学籍异动降级至大一(2024级)的学生,如果已有具体专业的,不参与本次专业分流,直接进入相应的专业学习;如果没有具体专业的,则正常参加专业分流。

四、专业分流计划指标


特别说明:根据学校政策,生源地为西藏自治区的藏族学生(包括西藏内地高中班录取学生)人数不占大类内各专业名额指标,分流指标单列。

五、专业分流步骤与时间安排


六、其他

1、2024级所有新闻传播学类本科生必须严格按照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通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提交申请,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申请,视为放弃专业选择权,学院有权为其指定一个专业,专业确定后不得更改。

2、志愿填报必须填满大类内所涵盖的所有专业,如有重复视为无效。在教务系统填报分流志愿要仔细准确,如填报失误,后果自负;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本人成绩(绩点)进行复核,确保个人成绩准确无误。

3、在专业分流结果公示之前,学院学生分流考核工作组成员不得违规泄露全体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和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情况。

4、专业分流结束后,学生将于2025-2026学年第学期进入相应专业学习。本学期学生须照常参加原班级的各项活动,若无故不参加,经调查核实,按校纪校规从严处理。

5、本办法由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组负责解释。专业分流政策咨询:刘希茜 025-68224966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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