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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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工作情况,对本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作如下规定: 一、参加论文答辩的基本条件及学位论文写作和印刷装订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其他各项要求,经考试合格(每门课程成绩及格,学位课程成绩总平均达70分以上),取得规定的学分,同时完成学位论文,可向研究生院申请论文评阅和答辩。递交论文答辩申请表,填写《南京林业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 学位论文依次包括如下内容:封面、题目、扉页、摘要(中、英文)、目录、引言或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详见附件)。 1.题目应能够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恰当、简明、引人注目。题目应力求简短。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以使用副标题。 2.扉页内容为简短致谢。 3.摘要:论文摘要一般500字左右。应说明研究目的、方法,成果和结论。要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新的见解,语言力求精练。 4.英文摘要:上方应有题目,内容与中文摘要题目相同。摘要结束时在右下方第一行写研究生姓名,专业名称用括号括起来置于姓名之后,右下方第二行写导师姓名,格式为Supervised by——。 5.目录:应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的篇、章、条、款以及附录、题录等的序号、题名和页码组成。 6.引言或前言:应比较全面、扼要地介绍有关课题前人已有的工作,并对其有所评述。还必须清楚地阐明本文的目的、意义和所要解决的问题,简述作者对该课题的独立见解和基本论点。 7.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写作内容可因研究课题性质而不同。着重叙述自己的研究工作和获得的成果。并加以分析讨论,对于科学论点,要有理论上的论证,或实验验证。对选用的研究方法,要加以严谨的论证。引用别人的材料,要引证原著。利用合著者的思想和研究成果时,要加以附注。 8.结论:是学位论文最终和总体的结论,是整篇论文的归宿。结论应该明确、完整、准确。要着重阐述自己研究的创造性工作的成果,以及在本研究领域中的地位、作用、价值和意义,还可以进一步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和建议。 9.参考文献:只列主要的及公开发表过的,按文中引用的顺序附于文末。文献是期刊时,其格式为:[编号],作者(外文姓名列前)、年份、文章题目、期刊名(外文可缩写)、卷号、期数、页码(若期刊无卷号则为:年份、期号、页码)。 如果作者为了向读者提供与本学科领域或本研究专题有关的参考文献时,文章题目应列出,当仅仅是为了便于读者校对检索时,可以不一定引出文章题目名。 文献如为图书,其格式为:[编号]、作者、年份、书名、出版单位、统一书号年份、版次(初版不写)页码。 学位论文要有科学性,应做到结构严谨、完整、材料真实、可靠,文字通顺、简洁、论点鲜明,立论正确,说理透彻,推理严密,引用文献资料,使用计量单位图表等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学位论文封面统一格式。 二、论文答辩的申请时间和准备工作 根据硕士生毕业的时间不同,每年安排两次答辩。春季毕业研究生于1月1日至1月25日期间答辩完毕,夏季毕业研究生于5月10日至6月30日期间答辩完毕。对于批准提前毕业或推迟毕业等情况的学生,可视情况决定答辩时间。 研究生一般应在答辩前三个月向学科组提交论文定稿。指导教师应在半个月内审毕论文,同意答辩者须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及研究生学习期间的业务鉴定,并在学科组作介绍。同时硕士生要向学科组作论文报告,征求修改意见。学科组同意答辩申请后,硕士生可以到研究生院领取《南京林业大学学位申请书》。 研究生在申请论文答辩时应提交送审论文2份(活页装订)。 三、论文评阅 论文实行“双盲”送审评阅。凡送审评阅的硕士学位论文,封面除学科名称和论文题目外,其他诸如硕士生本人、指导教师等均不署名。根据学生的研究方向和论文的研究内容,由研究生院确定送审单位及校内有关专家。由两位熟悉论文研究内容的相关学科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 评阅人应在寄交论文后一个月之内对论文做出评定,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答辩时,评阅人学术评语要提交答辩委员会参考。评阅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论文质量。 1.论文有无创新点; 2.研究成果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 3.主题及主要论点是否正确,数据是否真实,分析是否严谨,表达是否清楚完整; 4.论文是否表明作者已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研究方法和技能的水平; 5.论文内容要作哪些必要的修改; 6.是否同意作为学位论文进行答辩。 此外,对论文可否提交答辩,是否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等提出具体意见。评阅人若有一名专家提出否定意见,则给作者半年时间修改后重新评阅。如果两名评阅专家都提出否定意见,本次申请无效,给作者一年时间重做论文。评阅专家有一人要求修改后答辩者,允许修改后答辩。两位专家都要求修改后答辩时,作者修改后要向研究生院提交论文,视情况再行答辩。 四、论文答辩 (一)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责 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有关学科专家5人组成,其中须聘请1名校外专家参加,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可民主推选主席1人,并设秘书1人(可由讲师或相当职称的同志担任)。秘书协助办理答辩有关事宜,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整理与答辩有关的全部材料。论文评阅人可兼聘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答辩委员会名单由作者所在院、系(部)领导会同有关学科组及指导教师在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内协商提出,研究生院领导批准后聘请。 2.论文答辩委员会职责 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包括审阅论文,提出学术评语,对论文答辩是否通过进行投票表决。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五条规定,根据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对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投票表决。答辩委员会必须 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审阅论文。在组织论文答辩,审议授予硕士学位等工作中,一丝不苟,认真负责。 (二)论文答辩程序及有关规定 答辩时,如果一名答辩委员因故缺席时,应将他的评语及表决意见在答辩会上宣读。其意见应作为有效票计算,如有两名以上委员缺席时,答辩应改期进行。 答辩要发扬民主,以公开方式举行。会议要有详细记录,也可用磁带录音后整理,记录稿应使用学校统一印刷的论文答辩记录纸。 论文答辩的组织接待工作由所在院、系(部)指定专人负责安排。研究生本人不参加答辩委员会的接待工作,更不得探询答辩时将提出哪些问题。论文评阅人的意见和答辩委员会将在答辩会上提出的问题,答辩前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否则答辩无效。 论文答辩的程序如下: 1.由所在院、系(部)领导或院系学术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名单、研究生及指导教师姓名、毕业论文题目等;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答辩开始; 3.硕士生报告论文(最多一小时); 4.与会者提问,硕士生答辩; 5.答辩委员会进行评议,先由指导教师介绍研究生政治表现,课程考试成绩和论文工作情况。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评阅意见,然后讨论答辩情况,商定论文评语和成绩,答辩的最终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但在具体答辩过程中,专家可按照答辩内容的具体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评分,最终各项总分凡达到60分(含60分,百分制)及以上者为合格,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最终结论仅记合格或不合格。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论文答辩是否通过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决议经与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后,重新答辩一次。 (三)论文答辩结束后的工作 1.答辩委员会应将答辩进行中的提问及答辩情况、答辩委员会决议(包括论文评语、成绩和投票结果)记入研究生《南京林业大学学位申请书》。 2.答辩委员会秘书在一周内将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书(一份),论文评审意见表、答辩会议记录、表决票、论文答辩评分表等有关材料一并送交研究生院。 3.研究生在申请论文答辩通过后,应提交学位论文7份和中英文对照论文摘要5份(详细摘要一般为1000~1500字)。 |